第50章来时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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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50章来时路(第1/2页)
    回到家后,江亦把吉他靠在了阳台的墙角,然后去洗了个澡。
    热水冲在身上,把一天的疲惫冲掉了大半,浴室里雾气腾腾,镜子上结了一层水雾,他用手擦了一下,看到自己的脸,湿漉漉的,头发贴在额头上,眼睛下面那两道黑圈还在,怎么洗都洗不掉。
    他关了水,擦干,换了一件干净的T恤,又回到了阳台上。
    杭城的夜很安静。
    远处的楼房亮着零零散散的灯,像有人在黑布上戳了几个洞,光从洞里漏出来。
    天上有星星,不多,七八颗,散在月亮周围,月光不亮,星星就显得格外清楚。
    楼下偶尔有车经过,车灯扫过对面的墙壁,在墙面上划出一道短暂的光,然后消失在巷口。
    风吹过来,凉凉的,带着桂花的味道,甜丝丝的,又有点涩。
    他在老藤椅上坐下来,把吉他从包里拿出来,放在腿上。
    吉他的面板在路灯的余晖里泛着暗哑的光,那些细小的划痕在光线下像一道道浅浅的皱纹,记录着这把琴经历过的岁月。
    他把右手搭在琴弦上,左手握住琴颈,手指从第一弦开始,一根一根地往下摸。
    一弦,最细的,绷得最紧,摸上去像一根绷直的丝线,稍微用力就能勒出一道红印。
    二弦,比一弦粗了一点,手感稍微软了一些。
    三弦,缠了铜丝,摸上去有细密的螺纹,指腹滑过的时候能感觉到那种凹凸不平的质感。
    四弦,更粗了,螺纹更深,按下去需要更大的力气。
    五弦,低沉,浑厚,手指搭在上面能感觉到它在微微颤动,像是在呼吸。
    六弦,最粗的,最松的,摸上去像一根老树的根须,粗糙,沉稳,不慌不忙。
    他从一弦摸到六弦,又从六弦摸回一弦,来来回回摸了好几遍。
    那种感觉太熟悉了,熟悉到让他有一种恍惚的错觉,好像他从来没有离开过那间小录音室,好像上辈子的那些年只是一场很长的梦,他随时会醒来,发现自己趴在调音台上,面前是没写完的谱子,手边是凉透了的咖啡。
    但他知道这不是梦,因为那些记忆太清晰了,清晰到每一个细节都能想起来,出租屋发霉的墙角,录音室里永远修不好的那台监听音箱,冰箱里永远只有泡面、可乐和过期的面包,银行卡里永远徘徊在四位数以下的余额,甲方发来的消息里永远写着“再改改”。
    他把手指停在六弦上,按住了第五品,拨了一下。
    琴声在安静的夜空中散开,浑厚的,沉沉的,像是在说一句很久没说过的话。
    然后他按了一个C和弦,扫下去,然后是G,然后是Am,然后是F。四个和弦,循环了两遍,像是在跟这把老吉他打个招呼——好久不见,你还好吗。
    然后他开始弹了。
    《晴天》。前奏。
    他没有开口唱,只是弹。前奏的旋律从指间流出来,每一个音符都熟悉得像是刻在骨头里的。
    他练这首歌的时候十七岁,高二,用一把借来的吉他,对着网上的教学视频,一个和弦一个和弦地抠,一个音一个音地磨。
    那时候他的手小,按不住F和弦的大横按,食指压下去总是有杂音,中指和无名指够不到该按的位置,练到手指肿了,指尖起泡了,泡破了结痂,结痂了又磨破了。
    练了一个多月,终于能把前奏完整地弹下来了。他记得那天是周末,下午阳光很好,他坐在卧室的床上,把前奏弹完,最后一个音落下去,手还在发抖,心跳得很快,嘴角慢慢咧开了,笑得像个傻子。
    后来他考上了音乐学院,学了更多的乐器,钢琴、贝斯、鼓、甚至学了一点二胡,会了乐理,学会了和声,学会了编曲,学会了作词作曲。
    他能写出比《晴天》复杂得多的曲子,能用比吉他高级得多的设备,能讲出一大堆普通人听不懂的音乐理论。
    但他最爱的还是吉他,最常弹的还是这首歌。
    不是因为这首歌多高级,是因为它是起点。是他从“喜欢听歌的人”变成“想写歌的人”的那个转折点。
    毕业后他才明白,会写歌的人太多了。
    音乐学院每年毕业几百号人,全国几十所音乐学院,再加上各类综合大学的音乐系,每年涌进市场的音乐专业毕业生多得像过江之鲫。
    他不过是其中一条,不大不小,不好不坏,没有什么特别之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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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他的曲子不是不够好,是不够好到让人记住。
    他的编曲不是不够精致,是不够精致到让人惊艳。
    他什么都会一点,但没有一样是顶尖的。
    在音乐这个行当里,“还行”是最残忍的评价,因为它不是否定你,是告诉你,你够格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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