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翌日。
星期四。
今天是月考的日子,路明非呵欠连天地出门了。
他昨天晚上熬到半夜才睡。
路明非在剖析自己。
更准确地说,是批判。
当一个人拥有正视自己的勇气后,他就会开始寻找自身的不足,并对缺点加以批判。
路明非问了自己三个问题:
「第一,我对陈雯雯的感情是怎样的。」
「第二,陈雯雯对我抱有怎样的情感。」
「第三,我应该怎么处理这段关系。」
老实说,在提出这三个问题后,路明非就意识到,自我批判的过程会很痛苦。
但他必须咬牙坚持。
在第一个问题中,路明非回忆起了有关陈雯雯的点点滴滴。
他第一次见到陈雯雯是在两年前,新高一入学的时候,那天陈雯雯穿着白色棉布裙子,和一双蕾丝花边的白袜,坐在窗边的长椅上看杜拉斯的《情人》。
路明非当时就觉得这个文艺女孩真是宜室宜家,身上有种说不出来的气质……虽然后来他也看了《情人》,发现这好像是本刘备文,让人感叹实体书的尺度能甩网文几条街。
路明非觉得自己应该是喜欢陈雯雯的,或者说班上很多男生都喜欢陈雯雯。
但路明非和其他人不一样,其他人主要被陈雯雯的外貌吸引,而路明非喜欢陈雯雯的原因是……只有她关心过他。
是的,他路明非就是这么一个缺爱的可怜虫,爹不疼娘不爱,就像一条没有家的小狗,谁愿意摸摸他的头,他就会跟着谁一直走。
这个结论让路明非难过了好一会儿,毕竟人骗得了别人,骗不了自己,这些事情,他心里都明白,但一直刻意回避着。
好像只要假装不知道身上有伤,那些伤口就不存在一样。
但如今,他亲手把伪饰的血痂撕了下来,露出了已经腐败发臭的血肉。
或许陈雯雯的出现,还弥补了他潜意识中「母亲」形象缺失的一环,对于父母的记忆已经模糊,在外人眼里,他的父母都很厉害强势,但在路明非的印象中,自己的妈妈乔薇尼是个很温柔漂亮的人……他无法把婶婶那种小气市侩丶粗鄙暴躁的形象代入其中。
对于一个缺爱的衰小孩而言,「妈妈」的重要性可想而知,当陈雯雯出现后,她身上那种与母亲相似的温柔气质,对他产生了致命的吸引力。
路明非当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,或者说根本没往这方面想,但假的终究是假的,当这份混合了许多复杂元素的情感被拆开后,路明非认清了一切。
他并不爱陈雯雯,甚至不像其他同学那样存在「喜欢」的感情,他只是……需要她。
需要她去填补衰小孩内心的创伤和空白,需要有个人关心自己,需要创造一个完美女性的形象,让自己感受到一点虚假的爱。
那么陈雯雯是如何看待他的呢?
显然,她并不喜欢自己。
更准确地说,陈雯雯不喜欢他,也不喜欢他喜欢她——这句话有些拗口,但不难理解。
只是看到路上有条小狗,觉得可怜,于是摸了摸它的头,没想到被小狗黏上了……当然,或许后面觉得小狗鞍前马后,用起来也顺手,于是心安理得地支使了起来。
五星评论家麦克明非对此表示WhatcanIsay,你上赶着去给人家当狗,人家当然就把你当狗用喽——弹幕说的好啊,他们叔侄俩就该去龙王庙里趴着。
不对,现在只有叔叔了。
路明非决定结束这段不正常的关系。
………………
第一场考试时间为上午七点。
六点三十分,路明非准时抵达考场。
高二的学生已经完成了文理分科,考试科目只有四门,即语文丶数学丶英语和综合。
时间安排得紧一点,一天之内完全能考完。
考场已经收拾出来了,每间教室只留了三十套桌椅,其余的都堆在楼道里。
路明非抽了张凳子坐下,学着其他同学的样子,在考试前看会儿知识点。
说来好笑,他以前从来没这么干过,路某人的考试风格一向是「四不两直」,即不看课本丶不刷错题丶不做笔记丶不背讲义,直奔考场丶直接考试。
如今拿着讲义临阵磨枪,居然有种新鲜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