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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她宣的是什么战?
她在替谁宣战?
——
墨汁滴落。
那滴黑色的墨汁从笔尖坠落,在空中划过一道小小的弧线。
玛丽还没反应过来,那滴墨已经落在了她的手指上。
拇指的指腹上。
“哎呀。”
她下意识地抬手,想找东西擦掉那滴墨。但手抬起来的瞬间,那张纸被她带得飘了起来——她的拇指按在了纸上。
等她把手拿开,纸上留下了一个清晰的印子。
指印。
拇指的指印。
那些纹路,那些螺旋,那些细细的、弯弯的、一圈一圈的纹路,清清楚楚地印在纸上。黑色的墨汁填满了那些沟壑,把那些原本肉眼几乎看不见的纹路,变成了触目惊心的图案。
玛丽愣住了。
她低头看着那个指印。
阳光从窗户照进来,落在纸上,落在那个指印上。那些纹路在阳光下泛着微微的光,像一张小小的地图,像一扇小小的门。
指纹。
——
她知道指纹。
上辈子,她看过无数刑侦剧。CSI,福尔摩斯,各种犯罪题材的电影电视剧。她知道指纹是独一无二的——世界上没有两个人的指纹是一模一样的。她知道指纹可以用来锁定一个人,可以把罪犯和犯罪现场联系起来。她知道指纹是现代刑侦最重要的证据之一。
她还知道,指纹是什么时候开始被使用的。
不是现在。
不是这个时代。
1892年,阿根廷警察首次用指纹破案。1901年,伦敦警察厅正式建立指纹档案。那是几十年后的事了。
现在的人,还不知道指纹有什么用。
他们知道手指上有纹路。他们可能注意到过那些纹路。但他们不知道那些纹路意味着什么。
但她知道。
她知道那些纹路是独一无二的。
她知道那些纹路可以比对。
她知道那些纹路可以成为证据。
——
玛丽慢慢抬起自己的手,把拇指凑到眼前。
阳光下,那些纹路清清楚楚。一圈一圈的,像树的年轮,像水的涟漪。她以前从来没有认真看过它们。它们一直在那里,从她出生的那一刻起,就印在她的手指上。但她从来没想过它们有什么用。
现在她想了。
如果她把拇指按在什么东西上,那个印子就会留下。如果那个东西是犯罪现场的一个杯子、一把刀、一扇门——那印子就会把凶手和现场连在一起。
如果她写一个故事呢?
一个侦探的故事。
一个用指纹破案的故事。
这个时代的人,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故事。他们会震惊,会好奇,会追问:这个侦探是怎么想到的?他怎么知道那些纹路是独一无二的?
而她,玛丽·班纳特,会知道。
因为她知道。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第11章构思(第2/2页)
因为她来自未来。
不是因为抄袭。
是因为她知道别人不知道的东西。
——
玛丽慢慢坐直身体,把那张纸拿到面前,看了很久很久。
那个指印还在那里。黑色的,清晰的,每一圈纹路都清清楚楚。她的指印。玛丽·班纳特的指印。独一无二的。无可替代的。没有人能模仿的。
一个念头在她心里慢慢成形。
她不能写福尔摩斯。那已经是别人的故事了,虽然那个人还没出生,但那些故事是属于他的。她不能偷别人的东西,然后假装那是自己的。
但她可以写别的。
她可以写一个故事,用那些这个时代还没有的东西。
指纹。
这个时代的人,还不知道指纹有什么用。他们不知道那些纹路意味着什么,不知道它们能说出什么秘密,不知道它们能锁定一个罪犯,也能洗清一个无辜者的冤屈。
但她知道。
她知道指纹是独一无二的。她知道指纹可以比对。她知道指纹可以成为证据。
这个时代没有的东西,她知道。
这个时代没有人能写的故事,她能写。
不是抄袭。
是她自己的。
——
玛丽把那张纸铺平,把那个有指印的部分折到一边,露出空白的下半张。
她拿起笔,蘸了蘸墨水。
这次,笔尖稳稳地落在纸上。
她写下第一个字。
不是福尔摩斯。不是华生。不是贝克街。
是一个全新的故事。一个这个时代从未有过的侦探,一种这个时代从未有过的破案方式。
主角的名字,她还没想好。但她知道他会是什么样的人——一个观察敏锐的人,一个注意到别人忽略的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