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‘面条’,裹这种酱汁再适合不过了。”
“耶,我答对了,我的舌头可真是太敏锐了。”苏珊一脸激动,“或许我也有成为一名厨师的潜质。”
唐宁眉眼含笑,却没说话。
成为一名厨师,光是有灵敏的舌头还远远不够。
但不得不说,苏珊是一位非常难得的好食客,舌头灵,吃商高,在小某书就是活脱脱的一名“老吃家”。
“说不定还能当美食鉴赏家,为美食专栏写稿。”贝内特太太道。
“没错!这个更容易实现,我明天就要去给《BonAppétit》投稿!”
“需要主编的联系方式吗?我可以帮你拿到。”
“那可真是太好了,凯瑟琳,你真是个好人,奶奶有你这样的朋友,真是我的荣幸!”
“哈哈哈,你真会说话,到时候别忘了把宁的名字加进去,还能帮她打工的餐厅做一下广告,或许可以招揽一些顾客。”
“那是当然的!”
尽管苏珊对丽萨有天大的怨念,但事关唐宁能否赚钱在美利坚生存下去,她不会计较这点小事。
更何况,还未必能发表上去呢。
毕竟那可是北美第一的美食杂志。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14鱼头泡饼、糖醋瓦块鱼、椒盐鱼尾(第2/2页)
唐宁不在意是否能发表,但她感受得到苏珊的好意,于是抿了下唇,笑道:“那先谢谢你啦。”
“不客气。”苏珊将一勺糖醋汁浇在米饭上,俏皮地朝她眨眨眼:“你是我最好的朋友!就像莫妮卡和凯瑟琳一样。”
桌上欢笑不断,威尔逊先生不参与女人的话题,趁其他人不注意,默默叉起了一块椒盐鱼尾。
这个看起来跟餐厅里的炸鱼烤鱼倒是没什么区别,最多也就是没有淡水鱼的腥味。
当他咬了一口才发现,他错了。
何止有区别,简直是大相庭径。
餐厅里的鱼都是炸得外酥里嫩,酥脆的外皮下是汁水丰盈的鱼肉,就像没有裹上酱汁的瓦块鱼一样。
可这条鱼尾看起来干干爽爽,没有任何汤汁,宛若战场上一身硝烟的士兵,色泽沉着焦黄,撒着椒盐点点暗褐,看上去一整个由外而内的酥脆,“喀嚓”一口下去,酥的掉渣,连骨头都可以咬碎吞下去。
焦香浓郁充斥口腔,越嚼越香。
听到动静,其他人才反应过来,视线一同看向他,见他一脸陶醉,仿佛要去见上帝。
苏珊情不自禁咽了咽口水,看了一眼盘子中被切成五块的鱼尾,将属于自己的那块叉起来直接送入口中,露出了跟威尔逊先生一样的神情。
“这时候如果能来上一杯酒就好了。”威尔逊先生喟叹道。
“多纳托!你答应过我的。”威尔逊太太一听到酒,就像是应激的猫咪,金色的毛发都险些要竖起来。
“我知道我知道,今天的饮酒量已经到头了,凯瑟琳,不要这么紧张,我只是说说而已。”
威尔逊先生一脸懊恼,“奇怪,怎么不知不觉把心里话给说出来了。”
见状,唐宁很想说一句。
因为,这就是一道货真价实的下酒菜。
以前在宫里的时候,膳房里有位老御厨,最爱的就是这口宫里贵人从不吃的酥炸鱼尾,配上一壶陈酿,他能坐在月亮底下喝一晚上。
唐宁之所以知道,是因为她也喝过。
不过她喜欢的不是这道鱼尾,而是另一道更为刺激的下酒菜。
说到下酒菜,她想起什么,起身去烤箱里看了一眼,按这个进度,吃完晚饭大概就能做好了。
“宁,你去厨房做什么,还有美味的食物吗?”苏珊问。
唐宁弯唇一笑:“晚饭结束后,你就会知道了。”
苏珊不解地歪了歪头。
难道是饭后甜点?
桌上的两道菜差不多已经快要被一扫而光了,唯独鱼头泡饼还无人问津。
唐宁坐会餐桌,看了大家一眼:“你们不尝尝这个吗?”
几个外邦人面面相觑,面露难色。
威尔逊太太:“呃……坦白说,在我们的文化里,我们不吃鱼头,我从不知道该怎么吃它,而且,它看起来有一点点难以下口。”
贝内特太太:“这些鱼骨头很尖锐,对老年人来说,不太友好。”
苏珊最为直接:“抱歉,宁,它虽然看起来很漂亮,很美味,但它白色的眼珠实在是太可怕了,就像电影里被丧尸病毒感染的某种外星生物。”
“一群胆小鬼。”威尔逊先生撇嘴不屑,“咳,可惜我已经吃饱了,吃太多对身体不好。”
唐宁耸了耸肩,“好吧。”
既然没人愿意吃,她便把筷子伸向了鱼头最精华的部位——鱼脸肉,俗称“核桃肉”。
这是一条鱼最活泛的所在,肉质滑如凝脂,火候恰到好